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为提升学校师资质量,改善师资结构,拓宽人才引进途径,强化人才引进管理,依据《关于实施“日照英才”工程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日发〔2018〕36号),制定本办法。
一、人才引进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指具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从事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创新能力较强,业绩突出的人员。分为以下3个类别:
A类:
经认定的国(境)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
享誉国内外的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和知名人士等。
B类: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或者相应层次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
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
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前 2位完成人。
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前第1位完成人。
C类:
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大发展潜力择业期(毕业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在相关行业、专业领域和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威望的专业(学科)带头人,高校人员需担任本专业(学科)带头人三年以上,一般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需具有博士学位),企业、行业人员需在相关领域知名企业的高层管理工作或在相关行业协会担任重要职务,承担并主持过企业、科研院所相关国家级重大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紧缺高技能人才
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7〕22号)文件规定办理。需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在专业实践方面符合以下类别之一:
Ⅰ类: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能手等。
Ⅱ类:5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且获省级一类技能大赛职工组一等奖或国家一类大赛一、二等奖的人员。
Ⅲ类: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优秀毕业生。
二、人才引进方式
(一)全职引进。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纳入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二)柔性引进。对不能全职来校工作的人员,协商确定工作时间、任务,以目标责任合同、聘期管理的模式,来校参与教育教学及科研服务等工作。柔性引进人才需每年到校实际工作1个月以上。
柔性引进的主要对象为本办法中所列人才,以及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从事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创新能力较强、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人员,经学校研究可聘为兼职教授或产业教授。
(三)项目引进。有意向者可以项目或团队形式与学校合作,学校帮助申请日照市人才工作项目。按照日照市相关规定办理兑现待遇。
三、人才引进待遇
拟引进人才如同时具有获奖荣誉、主持项目、职务等,按就“高”原则兑现相关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A类
1.院士待遇面议。
2.其他人才一次性给予30-50万元科研经费,3年内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
3.提供240平米左右复式免费住房一套,在校工作满6年无偿赠与全部产权。
(二)B类、Ⅰ类
1.一次性给予10-30万元科研经费,3年内每人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
2.提供140平米左右免费住房一套,在校工作满6年无偿赠与全部产权或提供240平米左右住房一套免费居住。
(三)C类
1.全职到校工作的,三年内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
2.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免费居住。
3.在学校工作满五年在日照首次购房的,由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四)其他情况
1.为鼓励学校高层次人才专心教学科研工作,对未享受学校住房房改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在校期间取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上成果主持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主持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主持人或取得A、B类人才所列成果业绩的,根据其学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由学校按人才评审程序评定后,经党委研究,可提供140平米左右住房免费居住。
2.校内教师带薪攻读博士学历学位,自取得学历学位在校工作满6年,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为3年。
3.学校引进未享受到人才待遇博士,自2019年起,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为3年。在学校服务未满6年离职的,收回学校全部补贴。
四、人才引进程序
1.用人单位或者应聘人员提出申请,填写《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2.成立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证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初审合格人选。
3.成立招聘评审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需求评估、人才层次评审,提出入围人员名单。
4.组织入围人员到校面谈,确定推荐人员名单。与柔性引进人员协商确定待遇。
5.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组织全职引进拟聘人员考察、体检。
7.为全职引进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到市相关部门备案。与柔性引进人员签订工作协议。
采取全职引进、柔性引进或项目引进方式,可根据人才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五、人才管理与考核
柔性引进的人才由组织人事处协同相关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考核依据双方商定的协议,按年度进行,提出考核结论,提出兑现待遇意见和是否续聘的建议,经人才招聘评审小组审定。考核结果由人事部门备案,并协同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全职引进的人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服务期届满考核。
六、组织领导
人才引进工作由学院党委领导,纪委监督;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实施;根据需要成立由学校分管人事的领导任组长,由组织人事、科研规划、教务及相关院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才招聘评审小组,负责对拟聘人才层次的认定和考察、面谈等工作。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9年1月22日印发